近年来,浙江农合联不仅创新和优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,还培育发展了一批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、产业农合联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,实现服务方式加快转变、服务功能聚合增强、服务领域拓展延伸,为农服务添上“浓墨重彩”。
一、浙江农合联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卓有成效
一是加快“三类”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建设。乡镇农合联和若干乡镇联建的片区农合联直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通用性服务。通过建设乡镇农事服务中心和区域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,聚合生产、供销、信用等各类服务功能,全省已建成291家现代农业服务中心。按县域特色农业“一业一联”组建的产业农合联为会员提供抓生产、提品质、闯市场、增效益等专业性服务。全省已组建217家产业农合联,覆盖浙江蔬菜、茶叶、果品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,推动一个个特色农业产业走向生产、加工、销售全产业链合作经营,越来越多的生产主体分享到产业环节的利益。改建或新建一批具有“智慧农资”特征的新型庄稼医院142家,庄稼医院总数达1085家。
二是加快拓展全程化农业生产服务。发挥农合联组织和平台“内聚外联”功能,整合集聚各类涉农资源,依托现代农业服务中心、庄稼医院,2020年开展土地流转、土地托管、测土配方、统防统治、农机作业等服务面积667.7万亩,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同比增长14.1%。依托产业农合联平台,大力发展产业技术、专用农资、种子供应、农产品加工、农产品营销等通用性服务。全省由供销社、农合联直接运营的“银嘉善”“金平湖”“南浔滋味”“金农好好”等公用品牌达32个,成为引领农业转型升级、拓展全产业链服务、促进农户增产增收的重要抓手。衢州“三衢味”、舟山“舟叁鲜”农产品较同类农产品售价高出33.3%和25.6%。
三是加大新型农资农技推广应用。聚焦全省肥药定额制实名制购买“两制”,引导系统农资企业加大新型农资研发生产,优化绿色农资供给结构,推广科学用肥、精准施药方式,发挥全省绿色农资供给主渠道作用。依托浙农集团4家复混肥和配方肥生产企业、1家高端农药生产加工基地和1家现代农膜生产企业,研发推广茭白、茶叶、竹笋、杨梅、水稻专用肥施用面积近100万亩次。构建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,省农合联联合省农科院10个科技团队(100多名专家组成)与全省111家产业农合联建立服务联结机制。台农、安吉农资公司针对西瓜、西兰花、白茶等多种主导产业,探索推广作物解决方案和土壤改良技术近150万亩。浙农飞防、杭农集团累计为宁波市、杭州市水稻、茶叶等作物飞防服务近70万亩次。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,浙农集团针对缙云茭白专用肥喜硅的特点,在掺混肥料国家标准基础上制定含硅掺混肥料的企业标准。浙农飞防联合余杭区农业局制订了《水稻飞防服务标准》。
四是加大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。推广嘉兴葡萄、长兴芦笋、缙云茭白产业农合联和瑞安市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典型案例。瑞安市供销社打造了马屿“综合服务型”、梅屿“生产融合型”、上望“特色产业型”、高楼“党建引领型”等5种特色模式,建成9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,形成较为完善的为农服务体系和产业结合模式。省社3次组织各市县社分管副主任、业务处长集中培训、交流探讨,学习推广宁波市供销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、长兴县农合联、平阳县上林垟“三位一体”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先进做法。浙农、台农以农业科技服务引领产业升级,在全国总社农资企业转型升级会议作典型交流。
五是广泛开展“五送”下乡活动。省社会同11个市供销社、85个县级供销社同步开展送农资、送政策、送科技、送信息等“五送”下乡活动。2020年3月举办“戮力同心抗疫情、情系三农保春耕”为主题的全省农合联支农服务活动,发布倡议书、签订为农服务合作协议,赠送春耕农资共计价值400多万元。
二、新型农业主体发展面临四方面困难
一是政策扶持力度亟待加强。各地在以供销社为主体参与的“三类”农业新型服务主体建设中,普遍遇到场地设施紧缺、资金来源缺乏、人才队伍不足等问题,各地政府扶持力度还不够。相较于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合作社联合社,对于产业农合联社会上还有不同认识,未充分了解其涵盖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业企业、涉农事业单位等广泛会员,联结主体更多、服务功能更全、服务领域更广、公益性更强等优势特征。
二是综合服务能力还需增强。近几年,依托“三类”农业新型服务主体,农合联在整合涉农服务资源和培育服务功能上取得明显成效,但还有很大提升空间,涉农管理体制改革中逐步转移的经营性服务职能还不多,承担政府相关公共服务事项也较少,农业科技服务要素供给也不够。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不全,产业农合联农技服务弱、流通服务散、金融服务难等问题尚未有效解决。
三是整合服务资源还要提升。不少小农户仍游离于合作社之外,在乡镇农技组织为主的传统农技服务衰落的情况下,得不到及时周到有效的农技服务;农合联平台上农技服务资源尚未有效聚合,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遇到的技术难题也得不到及时解决。农业新型服务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,农机配置不经济,服务渠道不共享,同类服务组织重复建设,各自为战尚未破局。
四是农户利益共享还难统一。产业农合联的吸引力在于促进产业发展和带动会员致富,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要重视产业链增值部分利益如何分配问题,以过硬的体制机制来保障二次返利分配。由于农民缺乏契约精神,在农产品畅销时就会想方设法摆脱公约束缚,当农产品滞销时又觉得产业农合联起不到作用,入会愿望产生偏差,需要强化顶层设计。
三、相关建议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省“三位一体”农合联改革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农合联朝着组织平台化、功能综合化、运行协同化、管理数字化、利益共享化的方向持续深化。各级政府要加大农合联“三类”农业新型服务主体扶持力度,纳入政府“三农”工作规划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,初建时给予必要财政支持,在成员单位税收减免、信贷优惠、项目建设上给予倾斜。各级供销社、农合联要把“三类”新型服务主体作为深化“三位一体”改革的重要举措,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措施,明确目标任务,落实责任分工。
二是注重整体规划。要把“三类”农业新型服务主体串珠成线、提质扩面,形成布局全省、覆盖乡镇、辐射全域的新型农业生产服务网络,为构建“三位一体”为农服务体系奠定架构基础。要以试点先行、引领推动为路径,大力践行“两山理念”,实施产业农合联培育壮大工程,围绕各地农业主导产业,打造特色产业经济带,促进农户增产增收,壮大特色产业经济。
三是强化制度保障。健全农合联“一员三会”(成员、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)制度建设,规范运行。制订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,由省农合联统一组织评审认定,持续推进农业新型服务主体规范化建设。通过承接公共服务事项、收取会费、建立服务收益合理分享机制等多种形式,为新型服务主体正常运转提供可持续的人员与资金保障。整合农业、农科院、供销社等涉农部门资源,精选一批农业技术专家,为“三类”新型服务主体提供思路,给会员点对点技术指导。
四是加大宣传引导。深入开展农合联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理论研究,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,分产业分地域梳理一批先进典型,吸引更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产业农合联,鼓励更多农合联会员参建领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,营造竞相发展新型主体的良好氛围。
(省社业务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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